当前位置:首页 | 党的建设 | 正文

重庆公司:以“三个新”推进巡察工作走深走实

来源:重庆公司   作者:左浩浩   发布日期:

重庆公司启动新一届巡察工作以来,通过深入学习贯彻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三个新”扎实做好巡察各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成员新。针对以前巡察组成员大部分为基层单位抽调,存在“站位不高”和“熟人监督”等问题,今年在巡察组组建时,重点从本部职能部门和新提拔干部中抽选了新人,在强化职能监督的同时,带动巡察组成员提高政治站位,防控人情因素造成的“宽”“松”行为;并让其通过参加巡察,进一步了解基层单位的实际状况,加深职能部门与基层单位间的纵向沟通,加强新任干部对基层问题的研判了解,更利于今后工作的双向开展。同时为了避免巡察组成员在安全问题上“关注自己多,关注整体少”,首次从“区域安全总监”中抽选人员,强化从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高度,监督检查基层单位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上的情况,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责任履职情况。

方式新。借鉴中央巡视良好做法,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和“机动式”巡察、巡察“回头看”联合行动的方式,统筹开展政治巡察。在任务重点不变、方法权限不变、工作程序不变的前提下,推动工作齐头并进、协同推进、互促共进,增强监督质效。同时紧盯关键少数,进一步强化对被巡察单位“一把手”的监督,从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六个方面”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并首次专门形成对“一把手”的“画像”报告,在专题报公司党委的同时,提供给纪委日常监督和人资部门工作参考。

整改新。新建“公司领导提醒报告清单”,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按职责分工及时向分管领导、党建联系点领导反馈,提醒领导在对基层单位开展调研慰问、安全检查等工作时,加强对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的督促。同时强化纪检和组织部门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联合监督,对被巡察单位月度报送的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协同核实和确认,实行整改抽查“双签字”,对组织整改不力,落实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一方面纳入纪委“两个责任”约谈,另一方面纳入组织部门工作提醒,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