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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的人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诞生记

来源:新华社   作者:   发布日期:

       共和国法治建设,迎来了历史性的一刻——

  2020年5月28日下午,北京,人民大会堂。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2879票赞成、2票反对、5票弃权,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热烈的掌声,在万人大礼堂久久回荡。

  5年磨一剑,宣告中国迈入“民法典时代”。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承载着几代立法者、法律工作者乃至亿万人民的梦想。

  开启中国民事法律新时代

  民法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编纂民法典,是一个国家法律传统和法治信仰的生动写照,映射出一个民族的不懈奋进。

  重庆,嘉陵江畔,歌乐山下。

  近百岁高龄的法学家金平,清晰记得自己亲历的新中国三次民法起草工作。

  “第一次是1954年,第二次是1962年,第三次是1979年。”金平说,“必须承认,只有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法治深入人心,民法典才具备成功编纂的条件。”

  中国民事法律的前进脚步从未停歇。改革开放以来,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等民事单行法律相继出台,民事法律规范体系逐渐完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亿万人民砥砺奋进,开辟新的航程。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经济发展行稳致远,要靠民法制度调整关系、维护秩序;社会生活风清气正,需要民法制度立规明矩、激浊扬清;法治建设劈波斩浪,离不开民法制度夯实基础、与时俱进。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

  “这无疑是我们国家民法史上一个突破性的节点。”白发苍苍的金平回想彼时,仍难掩激动,“只有这个时代,才能诞生我们自己的民法典。”

  伟大的时代,催生伟大的法典。编纂一部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民法典,离不开坚强的领导核心和科学的思想指引。

  2016年6月、2018年8月、2019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三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就民法典编纂工作所作的请示汇报,对民法典编纂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民法典编纂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

  “自始至终,民法典编纂工作都是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进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负责人说,根据编纂民法典的指导思想,立法机关确立了“编纂式立法”这一重要理念。

  ——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

  ——不是简单的“麻袋装土豆”,而要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针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

  为做好民法典编纂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先后多次向党中央请示和报告,就民法典编纂工作的总体考虑、工作步骤、体例结构等重大问题进行汇报。

  “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是我们圆满完成民法典编纂的决定性因素。”全程参与本次民法典编纂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透露,不少立法中的关键问题和重大争议,都是党中央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拍板解决。

  源于风车水磨时代的《法国民法典》,因其对现代民法制度的“启蒙”而著称。来自工业化社会初期的《德国民法典》,以其逻辑严谨、体系周密而传承。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中国民法典如何呼应时代,为人类法治文明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欲茂其枝,必深其根。这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民法典——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人格权的全面保护,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民族精神融入民法典,引领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深入人心。

  事异时移,法随时变。这是一部充分体现时代特点的民法典——

  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破解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矛盾冲突,强化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民法典与时俱进,为解决21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贡献中国智慧。

  民为邦本,法系根基。这是一部有效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

  破解高空抛物坠物难题,维护小区业主合法权益,明确禁止高利放贷……民法典聚焦百姓关切,强化保护人民权利,为百姓安居乐业提供法治保障。

  “在法律体系中,如果说宪法是天空中高扬的旗帜,那么民法就是大地上坚实的脚步。”孙宪忠说,“每一步也许平淡无奇,但正是这些扎实的脚步,让整个国家的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场新时代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生动实践

  2020年2月,疫情防控阻击战正处于关键阶段。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焦急地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反映有儿童因为家长被隔离而无人照顾的问题,并建议对相关制度作出完善。

  今年两会上,陈海仪惊喜地发现,她的建议已经在立法中得到回应。民法典结合疫情防控,进一步完善监护制度,把对被监护人的保护网织得更密。

  一部民法典,映射一个国家的立法水平。

  时间回溯到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结合我国民事法律体系现状,一开始就明确了“两步走”的规划。

  “‘两步走’是民法典成功编纂的重要保障。”孙宪忠说,首先制定民法总则,调整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等重要内容,属于大的创新。然后对其他现行民事法律进行整合修订,编纂民法典各分编。

  “创新”与“整合”协调搭配,让民法典在最大程度保持民事法律制度连续、稳定的前提下,体现立法的前瞻性和开放性,有效回应时代要求。

  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法总则,民法典编纂顺利迈出第一步。

  2018年8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亮相。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多次进行拆分审议。

  广袤的神州大地,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编纂民法典,寻求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基本规范的广泛共识,必须扑下身子,倾听民声。

  ——开门立法,求得社会共识“最大公约数”。

  2020年1月,一场关于民法典草案的意见征询会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召开,来自各行各业的居民各抒己见,与立法机关面对面交流。

  “大家针对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也切实感受到国家法治的不断进步。”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员卞小林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10次审议,10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次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针对意见反映集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专门召开座谈会……一场广泛而热烈的“民法典大讨论”,成为法治中国的靓丽风景。

  ——深入实际,让人民的法典更接地气、更具实效。

  通过代表工作广纳民意,2019年办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涉及民法典编纂的议案32件;

  选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夫妻共同债务等重点问题,专程奔赴有代表性的地方调研;

  针对物业纠纷等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走访小区、居委会……

  立法工作者深入基层,广泛吸纳各方意见,让立法理念与社会发展同步,法律条文与百姓期盼同频。

  2019年12月,由民法总则与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体”而来的完整版民法典草案首次展现在世人眼前。

  今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对民法典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热烈讨论。大家认为,草案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反映了人民意愿,体现了民法基本原理、基本精神和民事活动的内在规律。

  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又作了100余处修改,其中实质性修改40余处——

  禁止物业公司用断水、断电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针对地面塌陷伤人问题作出规定;

  明确公安等机关对高空抛物坠物的调查责任;

  ……

  民法典的画卷上,立法者们秉持“人民至上”理念,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保障人民权利,在“民”与“法”之间彰显为民情怀

  大数据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让个人隐私边界日益模糊。

  试衣间可能暗藏“第三只眼”,手机被骚扰电话轰炸,照片被人肆意丑化……互联网时代,法律能否更好保护你我权利?

  翻开民法典,“人格权”一编格外引人注目。

  明确“隐私”的定义,完善对肖像权的保护,确立器官捐献基本规则,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人格权独立成编被认为是民法典的突出亮点和重大创新,将我国法律对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的保护提升到了新高度。

  人们也许不知道,在民法典编纂之初,对于“人格权是否独立成编”曾有过一番激烈的讨论——

  有人提出,要最大限度体现对“人”的尊重和关怀,必须通过单独的分编对人格权的类型和保护措施作出全面规定。

  也有人认为,民法典对人格尊严的保护,通过总则编以及侵权责任编的有关规定即可实现。

  “无论是哪一种意见,大家有着共同的目标,就是要加强对人格权的保护,只是立法形式有分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石宏说,“立足于破解人格权保护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强调全面保护,我们经过反复研究,决定将人格权独立为一编。”

  ——这是关乎14亿人民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的“权利宣言”。

  从呱呱坠地享受百般关爱,到两鬓如霜儿孙绕膝;从清晨迎接第一缕阳光,到下班回家休息打开电视,我们时时刻刻都在与民法打交道,受法律规制,受法律保护。

  享受天伦之乐,却不知孩子几岁能打酱油?民法典总则编告诉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标准已经从10岁调整为8岁。

  迎来“乔迁之喜”,却遭遇蛮横物业?民法典合同编增加规定了物业服务合同,更好保障业主权利。

  暮年想修改遗嘱,却已无力前往公证处?民法典继承编增加了录像等新的遗嘱形式,公证遗嘱也不再效力优先。

  ……

  “民法典的编纂以‘保护民事主体权利’作为主线,对人民权利的保障可谓事无巨细。”石宏介绍,编纂民法典,把现行民法中已经滞后的规定找出来加以完善,形成更加完备的民事权利体系,更好维护人民权益。

  ——这是镌刻在字里行间的“人民情怀”。

  去世亲人的照片被人恶意损毁,珍藏多年的书籍被借走后“一去不返”……遭遇物质与心灵的双重创伤时,法律能否给出解决办法?

  民法典作出回应:扩大精神损害赔偿范围。

  “这代表着法律从注重物质保护,向精神权益、人格权益的保护拓展。”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民法典研究中心主任孟强如此评价。

  从总则编明确规定胎儿利益保护,到婚姻家庭编加大对婚姻无过错方的保护,再到继承编强调尊重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对个人权利实现“从出生到坟墓”的全面保护,是民事法律的价值归属,更是民法典的鲜明态度。

  ——这是贯穿始终的精神脉络。

  立足社会发展热点难点,聚焦百姓身边“堵点”“痛点”,民法典以立法回应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

  回应公众对性骚扰行为的深恶痛绝,明确有关认定标准和单位制止性骚扰的义务。

  聚焦各界反映强烈的“霸座”“抢方向盘”现象,细化客运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

  有法律界人士感慨,民法典把对人身权、人格权的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有利于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推动“中国之治”进入更高境界

  5月的深圳,观澜河畔绿荫葱葱。

  我国首个民法主题公园建设如火如荼。规划图上,悬浮的“民法环”舒展于树影之间,巍然矗立的民法纪年轴标记出民法发展史……

  法者,治之端也。伴随着民法典表决通过,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即将走进你我生活,在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发挥基础性和全局性作用。

  从民法到民法典,一个“典”字折射出整个国家治理水平的提升——

  近年来,不少进城务工农民遇到了新问题:“家中承包地闲置,能否‘出租’出去进行农业生产?”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民法典吸收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成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规定,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为“三权分置”后承包地经营权流转打牢法律基础。

  “这是一个巨大进步,有助于用活土地承包经营权,更好激发农村社会活力。”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绮说。

  民法典是权利的宣言,更是国家治理的基本遵循和依靠。

  从体现交易自由,到强调契约精神;从设立“特别法人”,到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民法典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明确民商事活动的行为规则和基本遵循,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